个税起征点拟提至5000元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方式,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宣告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始建立,个税起征点设置为800元。此后,个税起征点经历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至1600元,2008年提高至2000元,2011年提高至目前的3500元。
自2011年调整后,个税起征点距今已有近7年未再进行上调。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不断上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不断。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明确了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月入2万以下减税超50%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财政部部长刘昆当日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与税率结构优化调整联动考虑,记者粗略测算发现不同群体税负变化不同:
月收入5000元以下(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的纳税人将不需要缴纳个税,税负降幅为100%;月收入5000元至20000元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50%以上;月收入20000至80000元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10%至50%之间;月收入80000元以上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10%以内。
月入1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
月入2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2620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1190元,降幅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