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195人合格
四川:4605人合格
浙江:2556人合格
福建:1154人合格
天津:1378人合格
广西:1045人合格
河北:2622人合格
山东:4319人合格
吉林:866人合格
江西:738人合格
10地总共22478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195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0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1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广东人事考试网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4605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四川人事考试网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5日止)。
如有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88055503、0571-88055530。
附件: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1年12月23
原文链接:浙江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 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154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0591)87507553 87526359(传真)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考后资格审核)
(0591)38161636-2 38161636-6(传真)
原文链接:福建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1378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原文链接:天津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45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附件:广西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广西人事考试网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共有2622人成绩合格,拟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2月 日24至2022年1月2日止)。
成绩查询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
合格标准:
http://www.cpta.com.cn/2021/854.html
附件: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链接:河北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计4319人(名单见附件1)。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
公示期间相关市人事考试机构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相关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2),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相关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山东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431—89995765。
附件:
吉林省202110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公示名单.xls
吉林省202109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公示名单.xls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吉林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738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2333
附件:
1.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xls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江西人事考试网
来源: 各地人事网站整理
编辑:智多星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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