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跟官微君一起来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2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定于10月11日至17日统一开展,其中10月12日为校园日。现就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通过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大力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等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动员广大师生协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一)精心部署安排。举办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校园日有关活动纳入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统一部署,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做出规模、形成声势,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各校要把网络安全宣传周及校园日作为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有利契机,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重点活动,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织专业部门、专家学者、一线教师开展在线教育课程、专题报告、主题讲座等,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有关活动成果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校园号提交展示,形式不限;移动端可带话题#平安校园##守护青春#并@中国大学生在线,发布新浪微博分享互动,传递师生守护网络安全的正能量。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推动相关内容纳入形势政策教育、课堂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探索建立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各校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要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请及时总结有关工作情况,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思政司,薛冰 010-66097154;邮箱:ww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
来源丨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