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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30 来源: 智多星网校 点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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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二级造价师的考试通知,确定了各项考务的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5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7:00

考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


考试具体安排:


报名条件



0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02

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0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免考资格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含水利专业)资格证书。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1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报名事项



1.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分别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3.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5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考后人工核查和发证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考试方式




01

考试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02

 作答要求

考试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指定区域或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试卷或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4.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填涂)。

03

 成绩有效期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符合报考条件并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基础科目或增设专业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04

应试要求

1.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2.报考人员应试时,不得在准考证上标记与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3.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4.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不得带出考场。



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成绩公布30日之内,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代为受理,考生可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办理。客观题科目除“零分”、“违纪”、“缺考”外原则上不受理成绩复查。主观题科目成绩复查仅核查是否有分数漏登或统分有误,对评分标准尺度的掌握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复查结果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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