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最早是作为祭名出现在文献中。《诗经·小雅·天保》: “禴祠烝尝,于公先王。”“禴祠烝尝”是一年四季在宗庙里举行的祭祀的名称,春曰祠,夏曰禴,秋曰尝,冬曰烝。
战国以后,随着政治登记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开始将“宗庙”专归于祭祀历代帝王,而对帝王下一个阶层——宗族祭祀本族祖先的场所,改称为“祠堂”。如楚国屈原流放到汉北,“彷徨山泽,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唐、宋年间,上层官僚、士大夫宗族所立“祠堂”,大多改为“家庙”,唐末豪强割据引发“安史之乱”,宋初为避免重蹈覆辙,一度下令禁止设置家庙;明朝初年,士大夫把建祠祭祖作为合族的手段。
中国独特的祭祀文化决定了祠堂是一种介乎宗教建筑与世俗建筑之间的形式。
在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低下,人们对于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难以解释,于是创造了神话故事,但又因为生存的渴求,所以依赖于先祖的经验和对虚无缥缈的“天意” 的揣度,所以诞生了复杂而神秘的祭祀仪式,后期虽然仪式越来越简化,场所也越来越固定,但是其基本形式和诉求核心并无变动。
祠堂祭祀有季祭、节祭、生辰祭、忌日祭等,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维持宗族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宗族管理权力的法理性。
祠堂多建在山清水秀、绿树环绕之地,自然的意味给人安宁,这是受道家淡泊名利、追求超脱自在的思想影响。中国对于天地朴素的认识,使唐末宋初著名道人陈传老祖形成了“天圆地方说”,而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太阳自东方升起,所以坐北朝南时,以左为尊。《周礼》记载: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是这样的: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之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始祖之右方,称“穆”。以周代天子七庙为例,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
儒家思想强调“中正、有礼”。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维护了古代社会的秩序,所以对于旁支与侧出,社会是极不认同的。
随着封建礼教的强化,坐北面南为尊之后,南北中轴线就成为祠堂的标配。祠堂在建立家族共同体的进程中,把人与人的行为全部纳入一个秩序中,形成“天下一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礼”的主要内容,维护了良好的社会关系,从而达到中国传统文化审美“和”的境界。
而祠堂设立的前提之一就是宗族制度的完善,这离不开著名理学家、思想家朱熹,他所著《家礼》一书,对后世的祠堂设计影响很大。朱熹在书里面提出:一要建祠堂,他认为这能激发人们的尊祖敬宗之心,主张用“四龛”供奉“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四位先祖。二是朱熹主张将祠堂与坟墓联系起来,用于祭祀先祖;三是置祭田,将靠近墓地的田地划为祭田,交给宗族之中的长子支配,收入用于祭祀,并且不得典当卖出。
晋代郭璞《葬经》说 :“葬者,乘生气也。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在中国祠堂建筑中,风水是被着重考虑的。一个祠堂前有水池,后有树林,才被看做是一个藏风、纳气、得水的好地方。
(本文详见于【《家族企业》杂志2019年4月刊】 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经本刊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